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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周法眼|身为监护人舅舅骗卖孤女房产,法院判决按市场价赔偿130万元
发布时间:2023-06-17 10:42:14    来源:杭州网

扬子晚报报道 未成年女孩父母去世后,舅舅成为她的监护人,却与前妻合谋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,将女孩名下的一套房屋卖给前妻。然而,这笔钱却没有给女孩,也没有用于她的生活或学习。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,一审判决生效,女孩的舅舅及其前妻连带赔偿损失130万元。法官表示,监护人不得违法处分、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,否则应当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

(资料图)

将外甥女房屋低价卖给前妻,抵押获取百万借款

2020年5月,小茜的父母不幸被害身亡。当时小茜还不到16岁,舅舅李斌被指定为她的监护人。小茜的父母生前曾在南京市江宁区购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屋,并登记在女儿名下。小茜的父母去世半年多后,李斌以办理贷款需要为由,要求小茜将这套房屋过户给自己,并承诺以后给她另外购买一套商品房。

2020年12月,李斌及其前妻王娟和小茜就这套房屋签署了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,约定由小茜将这套房屋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娟,并办理了过户手续。虽然这一价格远低于市场价,但是王娟实际上并未向小茜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。

一个多月后,王娟与银行签订《个人经营性借款合同》及《最高额抵押合同》,约定以这套房屋作为抵押,借款78万元。2021年4月,王娟又与他人签订《借款合同》及《房地产抵押合同》,约定以该房屋作为抵押,借款25万元。这两份借款合同到期后,各方续签了新的抵押价款合同,其中与吴明签的那一份,债权本金变更为20万元。

对于这两笔借款的用途,王娟后来称是因为李斌多次相求,获取后给他使用。

检察官回访发现猫腻,协调法援律师“出手”

小茜父母被害的刑事案件由南京市检察院于2020年9月提起公诉。审查起诉期间,南京市两级检察机依法帮小茜申请了司法救助金。然而,江宁检察院在回访时发现,小茜不仅不知道自己享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孤儿救助金,对于父母的遗产也表示不知情,全是由舅舅打理。检察官多方调查,发现其名下房屋被两次抵押借款,并被李斌自己使用的情况。

2022年年初,南京检察机关协调法援律师为小茜提供援助,代理小茜维权。因该案刑事追责证据不足,小茜和律师决定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。

这时,一个尴尬的问题出现了。该案法援律师之一、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徐旭东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,当时小茜尚未成年,如果直接起诉需要小茜监护人即李斌的授权,但要让李斌授权起诉自己显示是不现实的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撤销李斌的监护权并重新指定监护人是常规路径,但需要时间较长,不利于快速解决小茜财产被侵害的问题。

最终,考虑到小茜再过半年多就将年满18周岁,其成年后可直接委托律师维权,经过多方讨论,最终确定了这一方案。

2022年9月,小茜年满18周岁,法援律师随即提起民事诉讼,江宁区检察院支持起诉。

法援律师提出,李斌的两笔借款均用于自己的生活及经营,其和王娟合谋串通,恶意侵占小茜的财产。因借款银行对该房屋的评估金额为130.3万元,故小茜请求法院判令李斌和王娟赔偿损失13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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