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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车牌变脸?“翻车”了!
发布时间:2023-05-08 14:41:03    来源:天津日报

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


(资料图)

行驶的通行证

用于区别不同机动车的身份

然而个别车辆驾驶人

为了躲避执法、自作聪明

竟然故意变造车辆号牌

近日,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军粮城大队交警在工作中发现,一辆涉嫌变造号牌的大型货车违法上路行驶。核查发现,这辆悬挂“津**8***”牌的大货车,原车牌应为“津**3***”。

随后,交警展开布控并成功在杨玉线沿线将嫌疑车辆查获。在被交警查获时,该车依然使用着已经变造后的车牌。经了解,为了躲避交通违法摄录处罚,驾驶人就想到在号牌上动手脚,使用数字磁片对原号牌进行了变造。

想靠变造号牌来掩耳盗铃

你清楚后果是什么吗?

交通法规中有严格规定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条中规定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;

第九十六条中规定,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交警提示

全市交警采取“智慧设备+现场拦检”综合治理模式,持续精准依法查处“涉嫌伪造变造号牌、贴片遮挡号牌”等交通违法行为,并在办案过程中深挖涉案伪造、变造号牌或驾驶证、行驶证的制假、售假源头,联合多个相关部门构建全链条“假牌套牌”违法查处闭环,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。

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,是合法上路的前提。任何故意遮挡、污损、变造、伪造号牌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,而以此手段逃避电子警察摄录,只会得不偿失,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。

来源:天津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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